原则1:遵守法律及FSC的原则
森林经营应遵守所在国法律及其国签署的公约和协议,并遵守FSC的原则与标准。
1.1森林经营应遵守的国及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。
1.2应缴纳合理的法律规定的费用、特许费、税费以及其它费用。
1.3尊重签约国具有约束力的协议(如《濒危动植物种贸易公约》、《劳工组织公约》、《热带木材协定》及《生物多样公约》)中的有关条款。
1.4应围绕认证目的,由认证及参与或受影响的各方对相关法律、法规与FSC原则与标准之间的冲突之处进行逐项评估。
1.5森林经营区应当避非法采伐、定居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活动。
1.6森林经营者应长期遵守FSC原则与标准。